您好!欢迎访问云南省急救中心官网!

怎样对溺水者进行急救

作者:云南省急救中心

来源:云南省急救中心

发布日期:2013-06-07

浏览量:22768

分享:

    溺水以称淹溺,是由于人淹没于水中,呼吸道被水,污泥、杂草等物堵塞,或因咽喉、气管发生反射性痉挛,引起窒息和缺氧,肺泡失去通气和换气功能,使机体处于危急状态。由此导致呼吸、心跳停止死亡的称溺死。

 

 

    在溺水所致的窒息缺氧发生过程中,有10%~15%的溺水者是由于水分刺激后产生喉痉挛,以致无法进行气体交换和呼吸运动,导致窒息缺氧,肺内没有水或仅有少量水,称干性淹溺窒息。另有85%~90%的溺水者被淹溺后,由于缺氧、喉痉挛消失,从而使大量的水进入呼吸道和肺泡,阻滞气体交换,称为湿性淹溺窒息。淹溺最重要最有害的后果是缺氧,大多数淹溺者猝死的原因是严重心律失常。所以对淹溺者必须尽快实施急救,具体做法是:

 

 

    1、帮助溺水者脱离险境,立即从水中救起。可用一些运输工具如救生艇、冲浪板或其它漂浮装置,尽快到达患者处, 若救人者受过水中急救训练,可在水中进行人工呼吸。值得注意的是,救人者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,减少自身和患者危险。

 

 

    2、溺水者救上岸后应立刻评估溺水者的意识、呼吸和脉博等生命体征,迅速清除口、鼻内的水和污泥、杂草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有呕吐者,则将其头部偏向一侧,用手指、手帕清除气道内的液体。可将患者俯卧,腹部置于救护者屈的膝上,成头低位,同时按其背部,促使胃肠内液体排出,但此过程不能太长,一般在2~3分钟内完成。立即评估患者意识,呼吸和脉搏等生命体征,若无呼吸、心跳立即进行心肺复苏,直至专业急救人员到来。

 

 

急救网络

急救培训

非急救转运

订阅号

服务号

0871-68353860

联系电话

0871-68353860

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光路16号

订阅号

服务号

Copyright © 云南省急救中心版权所有

本站部分素材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作者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