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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中受伤的现场自救互救

作者:云南省急救中心

来源:云南省急救中心

发布日期:2013-06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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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地震往往在瞬间给人类和社会带来极大的灾难。对人类的伤害主要表现为:建筑物倒塌时被砸死、砸伤或被倒塌物掩埋窒息死亡;被压在倒塌的建筑物下得不到及时的救援,因饥渴而死亡;另外由于逃生方法不当,如:跳楼等造成的伤亡;次生灾害如火灾烧伤、洪水导致的淹溺,煤气泄漏、触电等损伤。地震作为一种强烈的精神刺激,对经历者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心理创伤。

 

    由于地震发生突然,受伤人数多,伤情复杂,死亡率高。在地震发生后医务人员未到达前,灾区群众自救互救对提高后续的抢救成功率,降低死亡率,赢得宝贵的抢救时机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

    地震发生后现场自救互救的原则和方法:

 

    一是遵循先抢后救,先脱险再救人的原则。在保证救护者和受伤者安全的前提下,对受伤者进行搜寻和救护;

 

    二是遵循先救命后治伤,先抢救重伤员,再抢救轻伤员的原则。灾害发生后,由于惊吓,现场秩序往往比较混乱,在抢救工作中不要因忙乱或受到干拢,被轻伤员喊叫所迷惑,耽误了对重伤员的抢救;

 

    三是对开放性创伤给予止血、包扎,骨折给予固定。创伤是地震中最多见的损伤,严重的出血可致人在短时内死亡。因此在救护中要注意先处理出血的伤口,可就地找到干净的布或撕开衣服等就地取材,对伤口进行止血和包扎处理。脊柱骨折也是地震中非常常见的损伤,在现场不易判断,因此在搬动伤员时要十分注意,最好是就地取材如用纸板、杂志等做成固定装置,固定好颈椎和腰椎后,再将伤者固定在硬质担架上;

 

    四是先检伤分类,再转送的原则。对于大批量的伤员,设立救护标志区,对伤员根据伤情进行检伤分类。分清轻重缓急,以减少救护的盲目性,节省时间,使伤员快速进入“绿色生命安全通道”,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的医疗资源,使危重的伤员得到及时的救治。救互区标识可用不同颜色彩旗表示(分区标志、检伤分类的原则和等级见附表);

 

    五是转送伤员,伤员经过现场初步处理后,送往医疗技术条件较好的医疗部门的过程。搬运伤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,途中严密观察伤员的病情变化,必要时采取急救措施。送达医院后向医务人员介绍处理经过,以便入院后的进一步诊治;

 

    六是要注意消除伤员的精神创伤,由于地震对生命威胁的刺激,使部分人精神难以适应而失去常态。对伤员的救护除现场救护、治疗外,还注重对伤员的心理安慰治疗。

 

 

伤情分类表

 

类别

程度

标志

伤情

Ⅰ

危重伤

红色

严重头部伤、大出血、昏迷、休克、严重挤压伤、内脏伤、张力性气胸、颌面部伤、颈部伤、呼吸道烧伤、大面积烧伤(30%以上)。

Ⅱ

中度伤

黄色

胸部伤,开放性骨折、小面积烧伤(30%以下)、长骨闭合性骨折。

Ⅲ

轻伤

绿色

无昏迷、休克的颅损伤和软组织损伤

Ⅳ

死亡

黑色

呼吸、心跳停止

 

 

     对危重伤病员的现场急救:对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进行徒手心肺复苏,对抢救生命具有重要意义。正确有效的心肺复苏须经过正规培训。休克的伤员取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,对严重的开放性、有污染的创面要除去污染物,用干净的布覆盖或包扎,减少伤口感染的机会,有利于伤口的恢复。若地震中身体被挤压,挤压伤可导致器官功能衰竭。对被挤压的伤肢应稍加固定限制活动,严禁加压包扎和抬高伤肢,避免机体坏死物质和有害物的扩散。口渴者给服碱性饮料,尽快就医。

 

 

    地震后余震还会不断发生,伤员要尽量的改善自己所处的环境,保持体力,敲击求救,设法脱险。主要方法有:①设法避开身体下方不结实的倒塌物、悬挂物和其他危险物。②搬开身边可搬动的碎砖瓦等杂物,扩大活动空间。③用砖、石、木棍等支撑残留断壁,以防余震时再被压。④不要随便动用室内设施,包括电源、水源、更不要使用明火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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